(原标题:江河集团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国内外业务发展、战略目标、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及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融资环境和股东意愿等因素,确保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规划明确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有所不同,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20%。特殊情况除外,如年度净利润为负、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或低于净利润50%、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
未来三年内,每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的80%或每股0.45元(含税)的较高者。公司还将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保障股东参与利润分配决策的权利。如遇不可抗力或重大变化,公司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于2025-2027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