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年7月25日,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补充完善制度依据,增加《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明确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时要充分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明确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调整部分表述,如“非公开发行”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明确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和要求;增加股东权利,降低临时提案权门槛至1%;明确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存在争议时的处理方式;压实控股股东和实控人责任;调整股东会职权范围,删除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职权,增加审议发展战略和规划等职权;调整股东会召集人,将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股东会召集权交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增加董事及高管应当列席股东会并接受股东质询的要求;明确回购普通股决策要求;明确股东会决议存在争议时的处理方式。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