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山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拟修订))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注册资本为43,06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无机化学品等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章程明确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定,强调公司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公司设立党委,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每年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剩余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现金分红,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解散事由包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