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指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候选人若存在特定情形,不得被提名担任董事。董事应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所需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董事会设立多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审议提案时,董事需发表明确意见,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超过半数董事赞成,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董事需严格执行决议。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