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多雨))
本人田多雨,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缺席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境内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专业知识和经验,现为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人已经通过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按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