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常悦))
本人许常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较丰富的人机与环境工程、流动传热数值模拟等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人机与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本人已经通过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