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14点30分在北京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91名,代表股份1162597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384%。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个议案:一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1160280818股,占99.8007%;二是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160154218股,占99.7898%。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通过。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