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风险,合理使用资金。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的投资。投资管理遵循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明确,达到特定标准的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包括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超过公司相应比例的情况。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讨论并报董事长审批。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决策主体,总经理为主要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和监控。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议项目并进行信息披露。财务部门和证券投资部分别负责短期和长期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法务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投资协议。
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短期和长期投资的决策程序、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