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振华股份关于公司总经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总经理柯愈胜自2016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柯愈胜之子柯某廷开通程序化交易策略,频繁买卖“振华股份”股票,违规成交股数529,000股,违规交易金额5,291,021.99元。柯愈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违法情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柯愈胜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同时,须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湖北监管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上述《行政处决定书》所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