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审批权限涵盖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及利润等方面,超过特定比例需报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设立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负责不同领域事务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信息披露等事务,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需提前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确保决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