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于2025年7月25日下午15:00在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汽轮动力大厦三楼304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7名,代表股份77,178.54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9%,其中B股股东及代理人共44名,代表股份2,325.87万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3名,均为B股股东,代表股份625.26万股。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会议无修改原有议程及提出新提案的情况。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