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旨在加强公司治理稳定性和保护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情形。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出现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按规定解除其职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辞职报告提交后生效,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当日生效。原董事在特定情况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离职董事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需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