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组成,确保选举程序科学民主。规则指出,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半以上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可就董事、高管的提名和任免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应充分尊重委员会的提名建议。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委员会会议记录和决议应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还明确了回避制度和委员的工作评估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