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受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贵阳银行总行401会议室举行,由董事盛军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2,761,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46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和发行科技创新金融债券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立监事会和发行科技创新金融债券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