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首创证券: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通讯政策(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于2025年7月2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确保股东及投资人士能适时取得全面、相同且易理解的公司资料,包括财务表现、战略目标及计划、重大发展、管治及风险概况等,以使股东在知情情况下行使权力并加强与公司的沟通。

董事会负责持续与股东及投资人士保持沟通,并定期审阅政策。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向股东传达信息,包括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的官方网站、公司网站及符合规定的媒体。股东可通过参与股东会、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查询、访问公司网站等方式获取信息。公司还会举办各种活动,如投资者/分析员简介会、巡回推介等,以促进沟通。公司重视股东隐私保护,未经股东同意不会擅自披露股东资料。政策自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首创证券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