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25日修订))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涵盖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制度明确,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公司向政府等部门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外部信息使用人需遵守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义务。公司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前须告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并书面提醒外部信息使用人履行保密义务。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如外部信息使用人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公司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外部信息使用人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