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产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选任程序包括交流需求、搜寻人选、审查资格、征求同意、提出建议等步骤。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