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30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001万股A股,并于2021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名称为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142号众冠红花岭工业西区3栋1楼。
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发起人包括林木勤、天津君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等,共计350,000,000股。公司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并承担遵守法律法规、缴纳股款等义务。
章程还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也进行了详细规定。章程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