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股份形式改为记名股票,若存在无投票权或不同投票权的股份,需在名称中标明;H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地为香港,且股东名册香港分册必须可供查阅;明确股东遗失股票后的补发流程;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可代为出席、发言和表决;表决代理委托书需提前备置;认可结算所可授权代表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行使细则;以及股东会对提案发表意见的规定。此外,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和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现行公司章程相应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