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股东权益。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专业背景及良好品德,且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负责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拥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公司须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条件,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独立董事享有相应津贴,不得从公司或关联方获取其他利益。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