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由自然人董事组成,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其中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过6年。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