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知提前15日公告,内容包括会议召集人、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
股东会于2025年7月25日下午14:30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出席股东12人,代表股份245,126,536股;网络投票股东571人,代表股份28,195,708股。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67,411,740股,反对5,367,804股,弃权542,700股;2.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67,329,940股,反对5,430,304股,弃权562,000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亦单独计票。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