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浙江正特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和范围、限制性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78人,授予限制性股票8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0%。授予价格为每股19.74元。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36个月,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5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续还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