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柳化股份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广西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公司高度重视,由董事长牵头,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
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包括: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021年至2024年三季度,公司对部分应按净额法核算收入的贸易业务采取总额法核算,导致相关财务报告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公司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2021年至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公告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二是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2022年至2024年2月期间,公司未按规定查询拟聘任董监高的诚信档案。公司已按规定履行查询在任董监高诚信档案。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持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