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柳化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关于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1630号。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柳化股份”)2021年度至2023年度期间存在部分应按净额法核算收入的贸易业务却采取总额法核算的问题,导致相关财务报告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7号文件要求,公司对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
具体影响如下:2021年度,营业收入由127,290,163.20元调整为111,803,957.75元,营业成本由101,594,015.51元调整为86,107,810.06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由140,462,968.15元调整为128,451,412.17元,营业成本由115,978,389.85元调整为103,966,833.87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由141,903,176.80元调整为134,746,665.12元,营业成本由114,462,744.28元调整为107,306,232.60元。此次更正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上述更正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