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且未涉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