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点软件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事项时,需遵循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部分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日常事务,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由董事长召集。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等特定事项需更多董事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