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点软件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或15天(临时)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保障股东发言权和质询权,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确保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