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等离职情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辞职原因等,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在特定情况下原董事仍需履行职务直至新董事就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参照相同程序。离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移交文件,完成工作交接,并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离职后,相关人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经营,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制度还规定了股份转让限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确保离职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承诺,维护公司利益。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