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旨在适应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