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战略规划;《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论证了发行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填补回报措施;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