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举行,由董事长叶福忠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4,592,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87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等议案。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