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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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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宏川智慧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3日,2018年3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包括:2025年7月21日,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7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激励对象共计266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涵盖激励目的、管理机构、激励对象、权益情况、有效期、行权价格、授予与行权条件、业绩考核、调整方法、会计处理等。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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