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事项进行核查。本次发行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001.0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建投基金-共赢56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认购金额上限为7,900.00万元。该资管计划已于2025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根据相关规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需使用自有资金认购,并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证券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