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制度规定了持股变动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特定情况下,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首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不得转让股份。制度还明确了股份变动的申报、登记、解除限售等流程,以及违反规定的责任与处罚措施。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