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委员会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工作,确保其勤勉尽责,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委员会监督指导,定期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并向委员会报告。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检查公司财务,提议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委员应亲自出席并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会议记录和纪要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至少十年。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须配合委员会工作,确保其职权行使不受干扰。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