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4月底、8月底、10月底前召开。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股东、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5日(临时)发出,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通知。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会议审议提案时,董事需独立审慎发表意见,提案需充分讨论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特殊情况下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安排专人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