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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新材: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光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及预留份额分配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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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光新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及预留份额分配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及预留份额分配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必要法定程序,包括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77元,调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10.00元/股调整为9.73元/股。预留份额总计41.3万股,拟由不超过110名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认购,其中包括董事长金李梅、董事总经理黄魏青等8位高管各认购3.1万股,其余38.2万股由不超过102名核心技术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等认购。公司确保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份额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上述调整和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还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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