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翔腾新材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翔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96,777,917.46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2,333,640.93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政策要求和实际操作困难,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的需求,如人员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境外采购等,并将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包括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支付款项、定期发起置换申请等。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