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法律意见。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8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广州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及其具体方案、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H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处理H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审议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确定公司董事角色、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等。
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相关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或过半数通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