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依法行使职权。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制定此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公司应严格按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负责组织,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召开时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提案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布。股东会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股东会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