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离职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制度强调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和保护股东权益的原则。董事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履职情况和离职原因,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应及时报告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禁止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离职人员需办妥移交手续,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一年内继续有效,商业秘密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还需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