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公司董事会需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借予他人或为关联人提供便利。募投项目出现异常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进展。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通过,并由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立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