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7月))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办法所称对外投资包括新设子公司、增资、联营、合营、兼并、股权收购、委托理财等形式。公司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规及产业政策,有利于增强竞争力和合理配置资源。
短期投资指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如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指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包括债券、股权等。公司原则上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若需开展应制定严格程序。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方面,达到特定标准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或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也需遵循此流程。公司选择资信良好的专业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并签订书面合同。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负责新项目的实施,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董秘办负责协议起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审计。对外投资项目需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投入资产。公司定期了解重大项目进展,确保投资效益。对外投资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信息泄露。对外投资的回收和转让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