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定义及公开披露的要求,规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和协调。内部责任人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并配合其工作。公司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重大信息泄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时披露。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公司还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责任,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