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修订旨在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公司章程中增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规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股份总数为29,855.9899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全部为普通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法律规定,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人,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董事组成,负责清算事务。公司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