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7至11名董事组成,其中3至4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需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并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权限,建立严格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发出,特殊情况可缩短通知时间。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