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职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职权。总经理及其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处理公司事务,执行董事会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总经理任职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备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总经理,如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等。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
总经理行使多项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拟订年度计划、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等,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外的管理人员,拟订职工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审批一定金额以下的融资方案、资产处置等。总经理对公司和股东负有忠实义务,对公司经营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实施情况、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等。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讨论解决公司重大经营管理问题,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会议记录纳入公司档案保管,保存期限十年。总经理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由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