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该制度涵盖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处理原则及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小组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负责信息上报等工作。舆情信息采集由财务证券部负责,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波动;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会议决策,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如调查事实、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公告等。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者将受处分。信息知情人、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