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集中管理、周密计划、预算控制、规范运作、公开透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时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财务部门应设立台账记录使用情况。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